4. 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5. 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三年应当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逾期不缴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6. 授权阶段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局将授予**权,颁发**证书,在**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权的权利。
我国**的种类 **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法中规定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中国香港**法中规定有:发明**、新样式和外观设计**;在部分发达国家中分类:发明**和外观设计**。
申请专利的意义
**能够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的位置,尤其是对中小型企业而言,好的**足以令其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具体来说,**能够带给我们如下功能:
一.独占市场
一种产品只要授予**权,就等于在市场上具有了独占权。未经**权人的许可,任何人都不得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使用、进口该**产品。因此,**有很重要的**和保护市场的作用。这种作用在关贸总协定中制定了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协定后更加**了。它把对**的保护与国际间的贸易相挂钩,强化了对**的保护力度。例如某复印公司,因其zy型复印机有**保护,10年内其复印机销售额提高了20倍,利润提高了17倍。
二.防止他人模仿本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
一项技术一旦申请专利,无论这项技术通过发表论文,还是参加学术会议或展示会,或以其它方式的公开,均是在法律保护下的公开,任何人即使通过上述途径学会或掌握了这项技术,在这项技术被授予**权后,也不能随便使用。例如:某研究所研制的zy仿真器,很快就有20家仿制,由于没申请专利,没有办法限制人家仿制,后来该所重新研究成功zy仿真器,在投放市场之前,申请了**,获得了法律保护,有效地防止他人的模仿行为。技术含量高的产品需要**保护,技术含量低的产品更需要**保护,因为技术含量低的产品更*被模仿,企业应予重视。
三.**技术可以作为商品出售(转让)
纯技术一旦被授予**权就变成了工业产权,形成了无形资产,具有了价值。一项纯技术不能成为工业产权(技术秘密除外)。因此,技术发明只有申请专利,并经**局审查后,授予**权,才能变成国际公认的无形资产。例如,扬子电冰箱厂与德国西门子、博世公司合资成立“安微博西扬制冷有限公司”。其中扬子电冰箱厂以其25项冰箱、冰柜的**权入股,经评估机构评估作价近48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014万,得到德国西门子、博世公司的认可。
四.避免被他人抢先申请专利
虽然**法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应当在国内没有公开制造、销售、使用过,但由于事后要取得相应的有效证据相当困难,因此,存在他人将你们已经公开的产品(或技术)拿去申请并获得有效**的可能,甚至倒过来追究你们的侵权责任,到时只有哑巴吃黄莲的份了。
五.**宣传效果好,提高产品档次。
在宣传广告或产品打上**标志,消费者认为这种商品更具可靠性、信用性,提高企业的**度。例如科龙公司和美的公司申请了几百件**,在其部分**产品打上"CN ZL号"标志,市场声誉很好。
六.避免会展上撤下展品的尴尬
在展览会上,**权好比是新产品的“出生证”,谁拥有该“出生证”,谁就拥有了该产品作为**产品展示的权利。否则,随时有被责令撤下展示物品的危机,甚至会被取消参展资格(大型会展一般都有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定,如**上就施行《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因此,参展企业对自己研发的新产品应当及时申请专利,对由供货商完成研发的新产品则建议其申请专利后再组织参展。
当然,除了以上所述的好处,还有**一般还作为企业上市和企业其他评审中的一项重要指标、科研成果市场化的桥梁作用等等。总之,**既可用作盾,保护自己的技术和产品;也可用作矛,打击对手的侵权行为。**要运用的好的话,**对企业的作用不可**。
在我国,**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较长20年。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较长10年。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较长10年。
所谓**权就是由国家知识产权主管机关依据**法授予申请人的一种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专有权。一项发明创造完成以后,往往会产生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其中较主要的就是发明创造应当归谁所有和权利的范围以及如何利用的问题。没有受到**保护的发明创造难以解决这些问题,其内容泄露以后任何人都可以利用这项发明创造。发明创造被授予**权以后,**法保护**权不受侵犯,任何人要实施**,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得到**权人的许可,并按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否则就是侵权。**权人有权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行为,**权人因**权受到侵犯而经济上受到损失的,还可以要求侵权者赔偿。如果对方拒绝这些要求,**权人有权请求管理**工作的部门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权是一种知识产权,它与有形财产权不同,具有时间性和地域性限制。**权只在一定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后**权就不再存在,它所保护的发明创造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权的有效期是由**法规定的。**权的地域性限制是指一个国家授予的**权,只在授予国的法律有效管辖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每个国家所授予的**权,其效力是互相独立的。
**权并不是伴随发明创造的完成而自动产生的,需要申请人按照**法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提出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局审查,认为符合**法规定的申请才能授予**权。如果申请人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提出申请,无论发明创造如何重要,如何有经济效益都不能授予**权。
取得**权的发明创造必须将发明内容在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或图片、照片中充分公开,因为在把无形的发明创造变成**权这种权利时,要靠权利要求书或图片、照片来划定保护范围,而这些公开的内容是支持权利存在的惟一依据。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或者图片、照片就是**文献中较重要的部分。
**如何申请,流程条件及要求如下:
阐述如何进行**申报
一、 申请发明** 申请发明**须提交下列文件: 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转让证明(如果有的话)、微生物菌种保藏证明(如果有的话)、以及**权证明文件(或PCT文件、如果要求**权); 根据中国**法的规定,如果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专利申请事宜,还需在提交上述申请文件的同时(或在提交上述文件之日起的三个月内补交)提交一份由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或总委托书); 在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专利时,还应在给代理人寄发有关文件的同时附上一封指示信,其中须包括有下列信息:申请人和发明人的姓名及地址(如果申请人或发明人属可使用汉字的国家或地区的公民、或其中文或汉字名称已被广泛使用于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或其他使用中文的国家或地区,则需同时用日、英;朝、英或中、英文两种文字表达);如果要求**权,则包括**权日、**权号和较先申请国名称。
二、申请实用新型** 申请实用新型**须提交下列文件: 须提交的文件与上述申请发明**所提交的文件,除无须微生物菌种保藏证明外,大致相同,即包括有: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转让证明(如果需要)、以及**权证明文件(或PCT件、如果要求**权); 如委托代理人提交申请,亦应提交上述的委托书和指示信等。
三、申请外观设计** 申请外观设计**须提交下列文件: 提交的文件与上述申请实用新型**所提交的文件,除无须**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外,大致相同,即包括有:申请书、两套附图(可以是照片或附图)、简要说明(如果需要)、转让证明(如果需要)、以及**权证明文件(如果要求**权);其中,附图应包括:主视图、后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如果可能还可提供立体图;图的大小不得**过(15×22厘米)和(3×8厘米); 如委托代理人提交申请,亦应提交上述的委托书和指示信等。
四、申请中国**的时间 申请发明**所需时间从递交文件到批准获权大约为2-3年(如果在提交申请的同时也提交了实质审查请求书); 申请实用新型**的时间大约为6个月至12个月不等; 申请外观设计**的时间从4个月至9个月不等。